各监理、检测单位: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厦门市第六轮新冠病毒核酸全员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1〕104号),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全市工程建设行业相关企业第六轮新冠病毒核酸全员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
厦门市工程监理和工程检测行业所有在厦门地区(含同安区)工作的在职员工,在职员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员工,以及临时雇用人员等。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企业责任
建设行业相关企业应提高政治站位,特殊时期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在厦人员确实承担起统筹管理责任,企业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全员核酸工作负总责。
(二)摸清人员底数,确定填报人员
各企业应全面统计本单位应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人数,进行登记造册。人员包括在厦门地区工作的在职员工(含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劳务合同员工、在岗临时雇用人员)等。请各企业指定一名专门联络人员,认真填写企业应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人数(详见附件二),于10月2日晚上6:00前加盖企业法人章扫描上报市建设局工程处。
(三)按时如实填报完成核酸检测人数
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填报的企业在厦人员,认真督促企业全体人员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按要求在10月3日前晚上8:00前完成企业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全市各工程监理、工程检测企业按时实时填报完成核酸检测数,具体填报时间段为10月3日上午10:00、中午12:00、下午5:00、晚上8:00上报数据,晚上8:00上报的最后表格应加盖企业法人章予以确认。各企业负责人认真做好人员检测督促落实和数据统计上报,不得虚报、漏报、瞒报。未按时如实填报数据的,将严肃追责处理。
(四)严肃追责处理
对违反工作要求,工作不落实,无故不参与检测、造成后果的企业及人员,我局将严肃追责处理:
1.对不报、虚报、漏报、瞒报的企业,我局将记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
2.此外,未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的,将严肃通报并追究责任,对企业参建的所有项目的人员到位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
三、其他
为便于数据及时填报,我局专门新建“工程检测核酸检测群”、“工程监理核酸检测群”,各企业负责人立即指派专人扫描相关二维码自行入群。
附件:厦门市工程检测/监理第六轮(10月2日~10月3日)新冠病毒核酸在厦员工检测统计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0月2日
检测行业联系人:林文 15980773424
吴懿 13779984065
监理行业联系人:吴素平 1360092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