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筑废土规范化政策解读宣贯会简讯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7-03 作者: 厦门市建设监理协会 浏览量: 648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及有关规定,增进监理企业对废土处置管理工作的理解,本协会联合厦门市建筑废土站于7月2日下午召开厦门市建筑废土规范化政策解读宣贯会。我市30余家监理单位33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办领导参会,废土站信息技术科科长杨晓慧、综合科科长陈卫民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建筑废土管理科负责人叶盛参加了会议。

image.png

杨晓慧科长从建筑废土处置核准办理、建筑废土处置管理、典型案例分享和治超条例解读四个方面对文件进行了讲解。建筑废土包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由建设单位和个人负责收集、清运和处置。《厦门市建筑废土站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建筑废土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指出:监理单位首先要配合建设(代建)单位编制并落实项目建筑废土土方平衡方案、处置方案,其次督促施工单位和建筑废土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废土管理各项措施,最后检查施工单位建筑废土处置相关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 进行督促检查,并报告建设单位,对未按相关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image.png

陈卫民科长在会议上强调监理单位要及时跟进并落实建筑废土的处置管理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每月按时填报《土方平衡统计表》。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质安部分)》2024版要求,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监理单位按照P6档次记录入档: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车辆出场未清洁到位、称重用计量器和扬尘治理等文明施工措施未按规定落实,造成严重污染的;未牵头编制项目土方处置平衡方案或按规定记录、填报土方处置信息的;施工单位或建筑废土运輸企业在建筑废土运输过程中,存在超限超载、未净车上路、滴撒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进行土方处置,或使用未取得建筑废土运输资格证的车辆进行土方运输的;将建筑废土交由未取得建筑废土运输资格的个人或企业运输的。

image.png

image.png

会上讨论环节,大家积极提问、互相交流,废土站人员认真作了解答,参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废土处置重要性的理解,监理企业要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管理的通知》厦府办规 〔2023〕2号要求,利用监理工作会议对监理单位加强建筑废土管理宣传教育,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建筑废土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和建筑废土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废土管理各项措施。为持续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颜值生态,维护文明典范城市形象,守护好厦门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贡献行业力量。



厦门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0二四年七月二日